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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使資優教育發展正常化,教育部已編製完成「資賦優異教育宣導手冊」,歡迎參閱。(97/02/13)
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-25-7085(愛我,請您幫我),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網址-http://257085.npo.org.tw//,提供相關資訊供參考。(97/02/13)
9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手冊、各類簡章及報名表http://www.set.edu.tw/spcs2003/judge12/downloads.asp。
(97/02/13)
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將於2008年3月8日~9日﹙星期六、日﹚10:00~17:00辦理「舞蹈治療研習」,對於全程參與之教師,縣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之證明。活動查詢及線上報名網址︰http://kaoshiung.sce.pccu.edu.tw,聯絡人︰劉芸芳,聯絡電話︰07-2510089分機12,e-mail︰yfliu@sce.pccu.edu.tw。(97/02/13)
班親會剪影(96/11/21)
教育部為有效推展社區學習與促成學習型社會,特辦理徵選「社區學習典範故事」,已肯定民眾的學習成效,藉由典範故事的表揚與分享,以 鼓勵社會大眾在社區中進行終身學習。(96/09/17)
請欲報名者詳閱「社區學習典範故事」徵選辦法,以自行報名。(96/09/17)
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課程總表」之危機處理與媒體公關課程時數原公佈之時數為初階2小時,進階4小時,未利於初階 培訓時將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及媒體應對技巧進行整體性之教學,於盡接培訓時直接以案例進行演練與討論,爰變更為初階4小時,進階2小時 。(96/09/17)
學校處理教師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需遵守之規定。
內政部委託設置「多功能輔具展示館」網址為http://repat.moi.gov.tw/02introduction/int_a_main.asp?id=97。
協助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,教育部已商請內政部警政署同意,並由該署函示各直轄市、縣市警察局應同意轄 區分局承辦相關業務員警受邀擔任該事件調查委員。
學校或主管機關依法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,如知悉事件已由警方進行偵辦,建議邀請承辦相關業務之員警擔任調查委員,以運 用其偵查專業,協助進行事件之調查及釐明事件之疑點。
有關台被市政府社會局函詢「性騷擾防治法」第15條疑義之內政部決議。
有關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27條第2項加害人為學生之通報疑義之教育部解釋。
有關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行為人﹙教師部分﹚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1項提起申復所生之程序疑義說明。
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,請大家參考。
教師涉及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,經學校老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審議時,有關其陳述意見(或提供書面說明)執行疑義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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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性別平等教育第25條規定:「(第1項)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,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懲處。(第3項)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,應給於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。」準此,本部歷來函釋與上開規定意旨不服部分,停止適用。((本部92年11月19日台人(二)字第0920156585號令、95年3月22日台人(二)字第0950030898號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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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社教館96年度表揚推展社教有功團體暨個人活動實施要點,本校同仁欲申請者請與輔導室聯繫。
各級學校教師免費情緒觀照潛修營,開課日期、課程行程、活動時間及地點請查閱網址http://www.htz.org.tw/htz/htz/htzlesson.htm
精神衛生法修正案,請點此連結。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殺防治協會 0800555911天使專線—自殺防治協會設置4個接線中心,接聽全台灣7-20歲學生的心聲,每天下午4-10時,提供全年無休之免費電話協談服務。
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與客委會、新聞局共同合辦「96年台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」,徵選要點。
有關內政部函釋「性騷擾防治法」第十五條釋疑乙案,請點此連結。
行政院衛生署提供之「臺灣地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一覽表」—澎湖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為「澎湖縣衛生局」盧和明先生,電話︰06-9275932、傳真︰06-9269051,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3樓,電子信箱︰phh232@ksmail.doh.gov.tw。「行政院衛生署96年度指定辦理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住院醫療機構名單」暨「緊急送醫指定責任醫院名單」—澎湖縣為「行政院衛生署澎湖醫院」,地址︰澎湖縣馬公市安宅里91之2號,電話︰069-261-151。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舉辦自閉症系列家長聯誼活動—「亞斯伯格症和高功能自閉症南部家長座談會」,
可參閱活動訊息。
「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第五點、第七點、第九點,已經由教育部修正發布,
請參考「教育部表揚教育部表揚推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。
輔導室於即日起至2月26日辦理「閱讀生命」—生命教育閱讀心得比賽。意者請點辦法。
輔導室新增來信答您—您來信,我答您 信箱,請全校師生多多利用。
原於輔導室設置信箱,後於1月23日於輔導室網站設置電子留言版,大家可以紙條留言或上網留言方式發表意見。
信箱使用方法︰把你想說的話寫在小紙條上—>投入信箱中—>到輔導園地看公佈的信箱內容。
輔導室會將留言以電腦打字,並將有關學校各處室的事務轉給各處室回覆,再由輔導室將各處
室回覆內容打字以公佈於輔導室的公佈欄「輔導園地」,留言者及回覆者皆可匿名。留言者不
需留下姓名,如要公佈姓名,可於留言內中寫上姓名,可指名要留言給誰,如為專給某人或不
願公開,可於信件中註明為私密留言,此留言將會直接傳給收件者,而不公開信件內公佈欄中。
來電答您信箱規則︰
1. 任何心裡想說的話都可以寫。
2. 留言內容勿中傷他人、勿涉及色情或暴力言語。
3. 以須尋求協助之事務為主,勿投書其他無關事項。
4. 投書內容請表達清楚,以防大家看不懂。
5. 不須留下姓名。
盡量留言。
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
並將名稱修正為「教務部推動生命教育諮詢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5日生效。 ﹙96/01/23﹚
教育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第三條、第六條—
第三條
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,應辦理性交易防治教育宣導工作。
第六條 各級學校教師應依本條例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規定,配合學生身心發展與教學相關活動,
加強性交易防治教育宣導工作,落實執行各項保護措施。
兒童及少年保護、家庭暴力即興侵害事件通報相關法規—
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、家庭暴力防治法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刑法,請同仁協助進行通報。
班親會剪影(10/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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