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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網站管理者 - 總務處 | 2021-01-13 | 點閱數: 413

(一)109年度居住者所得扣(免)繳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為 110年1月1日至2月1日,請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。

(二)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所得於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 者,可同時利用網路申報扣繳憑單。

(三)自110年起,扣繳義務人給付特殊優良教師獎金應列單 申報。

(四)所得憑單免填發,減紙環保愛地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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