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目的
輔導學生能以禮、義、廉、恥之道德規範習之於日常生活中。
輔導學生養成整齊、清潔的習慣,簡單、樸素的生活,迅速、確實的行動。
輔導學生能以嚴謹謙恭、誠摯和平、實事求是、儉約清廉的態度作為待人及處世接物的基本美德。
輔導學生增進自覺覺人、自立立人、自達達人及自助助人的精神。
對象:本校七至九年級全體學生
方式
打破班級,依人數多寡編成適當組別,每組二至四人。
每學期依抽籤編組。
以週為計算單位,每週頒獎前三名榮譽旗,後三名為公差組。
每半學期為一次總評,成績高低另予獎懲。
項目及辦法
競賽部份
1.整潔(二十五分):以現有之整潔比賽分數為依據。
2.秩序(二十五分):以現有之秩序比賽分數為依據,包括全體教職員工對學生平日之生活觀察紀錄,凡被紀錄優劣行為各加減【零點五分】。
3.服裝儀容(十分):以現有之服裝儀容抽查方式為主,凡不合格者,每一項扣【零點二分】;複檢合格者,每一項扣【零點一分】。
4.考勤(十分):凡遲到者每一人次扣【零點零五分】;請病假者每一人次每七節扣【零點一分】;事假者每一人次每七節扣【零點二分】;曠課者每一人次每一節扣【零點一分】。
5.獎懲(十分):凡嘉獎一次加【零點五分】;小功一次加【一分】;大功一次加【三分】。凡警告一次扣【零點五分】;小過一次扣【一分】;大過一次扣【三分】。
6.作業繳交:遲交者每一次每一科目扣【零點一分】;缺交者每一次每一科目扣【零點二分】。
7.公共服務(十分):合於公共服務表現者,每一次加【零點二分】。
8.其他事項(十分)
配合活動
1.補救教學(小老師好同窗)
2.社區服務(彬彬有禮小天使)
3.淨灘活動(環保生力軍)
4.班際活動(童軍活動、旅遊野餐、服務輪值等)
獎懲
總評時凡成績全校第一名達週數除以組別之商數者,全組學生各記嘉獎乙次(組長兩次)。
總評時凡成績全校最後一名達週數除以組別之商數者,全組學生各記警告乙次(組長加倍懲罰)。
本辦法經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,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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